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分公司登记后再次注册分支机构的问题,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能够再次设立分支机构;但您可以用公司再次在其他经营场所申请设立新的分公司,经营场所在武清区的,可以直接在武清区办理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