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10-28

标题:梅厂天安佳园小区冬天电采暖完全没用,且1 2 3号高层70年产权房电费按商电收!

本人购买的天安佳园小区采用电采暖取暖,但电采暖效果一点也不好,且不能全开,一开屋里总是跳闸,电表承受不了!多次与物业协商均的不到解决。现在本人住的1 , 2, 3 号高层房本70年产权,房屋用途居住,但物业收取商业电价,使我们本就受冻担忧的冬季雪上加霜,现在眼看着冬季马上就要到来,我们找物业和通力房地产都为得到答复。请问天理何在,正义何在?一个小区,收取两个电价,我们的房本都是一样的,难道国家的资源可以这样巧立名目么。我们买的是二手房,物业借一手房房主与物业签订两年合同为由,打压我们收取商业电钱。请问我们在买房时物业并没有给我们展示这个合同,请问法律为何在!国家能源的价格难道凭一张表格就能随便收的么?难道能够大于国家宪法!请政府帮帮我们!我们冬天不要再挨冻了,我们每年冬天的采暖电钱都在6000多,现在收商电那我们就要付出双倍的钱,并且取暖效果几乎为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11-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通利公司天安佳园住宅小区在开发建设时根据当时周围集中供暖条件的限制,选取电热地膜采暖方式,并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中。由于小区内业主使用率不足,造成部分用户热量流失较大,冬季费用较高。关于用户反应的电价高的问题,我们已经咨询上马台电力所,天安佳园1#2#3#楼属非居民用电,采用峰谷电价。现在暂未接到新的补贴或优惠政策。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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