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梅厂天安佳园小区冬天电采暖完全没用,且1 2 3号高层70年产权房电费按商电收!
本人购买的天安佳园小区采用电采暖取暖,但电采暖效果一点也不好,且不能全开,一开屋里总是跳闸,电表承受不了!多次与物业协商均的不到解决。现在本人住的1 , 2, 3 号高层房本70年产权,房屋用途居住,但物业收取商业电价,使我们本就受冻担忧的冬季雪上加霜,现在眼看着冬季马上就要到来,我们找物业和通力房地产都为得到答复。请问天理何在,正义何在?一个小区,收取两个电价,我们的房本都是一样的,难道国家的资源可以这样巧立名目么。我们买的是二手房,物业借一手房房主与物业签订两年合同为由,打压我们收取商业电钱。请问我们在买房时物业并没有给我们展示这个合同,请问法律为何在!国家能源的价格难道凭一张表格就能随便收的么?难道能够大于国家宪法!请政府帮帮我们!我们冬天不要再挨冻了,我们每年冬天的采暖电钱都在6000多,现在收商电那我们就要付出双倍的钱,并且取暖效果几乎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