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滨辉置业有限公司霸王条款分可销售绑定装修
本人在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东侧、北华北路北侧泊汇苑购买的天津滨辉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房(面积94.16平米,泊汇苑对外宣传名称为“愉景城”),在销售该商品房的过程中承诺送本人精装修,但是故意规避相关法律法规,违反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该商品房分割拆零销售,将该房屋分割成毛坯和装修两部分进行销售,其中装修部分收取本人价款287724元(支付首付137724元)。
装修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购房者接触合同需支付给对方装修费总额的30%违约金,同时不管对方是否装修仍向购房者收取全额装修费,此条款证明为保证开发商分割销售强行绑定装修费。
合同中代业主收房,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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