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10-26

标题:天然气取暖炉安装秩序混乱

我住房已经达到150平米,同村同等面积同等居住条件的跟负责人有关系的已经都给安装了,名额被顶替,请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愿意负法律责任。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11-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村委会负责人调查核实,您家住宅除居住外还是地毯作坊。根据《武清农村地区“煤改电”问题汇总》第三条“半经营性质住房中,居住部分符合改造条件的,经镇政府严格把关后予以安装,但是小卖部、作坊部分也应进行改造,但不享受“煤改电”设备改造及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的规定,您家已于去年在居住部分安装了一台炉具,因此,不符合安装第二台炉具条件,故不能给您安装第二台炉具。

武清区崔黄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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