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恳请天津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买房定金
我于2018年9月16日在天津武清区下朱庄街农于道北侧家天下售楼部订购住房一套(75号楼1单元1001室,开发商是天津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置业顾问朱研让我交1.5万元定金,我在交定金前反复询问了他,问这套房子我们是否能按揭,他一再确定我是符合按揭条件的,在得到肯定的同时我到家天下的财务部交了1.5万元。他看到财务开出的收据后告诉我一周内来交首付。我回家后通过微信把需要准备的按揭资料都拍下发给他,包括我们夫妻俩的征信,银行流水。朱研置业顾问每次回复我们都说资料能通过,不用担心,并约好北京银行与我们办理按揭手续。我和丈夫9月21日星期五上午一下飞机就赶到售楼部,北京银行工作人员看了我们的征信说我们不符合按揭条件,说我们夫妻名下的贷款额度过大,拒绝与我们办理按揭手续。当时我们就提出既然按揭做不了就退掉1.5万元的定金,但朱研以各种理由说不确定退款时间,包括家天下售楼部的经理也是这么回复我们。后来我们交涉未果,返回家里,后面一直和朱研沟通,他说他已经向公司提出了退款申请,但具体退款时间不确定,大概要到年底。这次不能成功购房不是我们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得到家天下置业顾问的肯定后才交的定金,他们应该承担所有责任,他们属于私企,内部自己沟通和协调的事,怎么会没有一个具体时间,即使是政府部门办事也是有具体时限的。
尊敬的区长: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恳请您为我做主,我的要求不高,只是希望售楼部尽快退回我所交的1.5万元定金,难道我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过分吗?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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