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8-10-23

标题:请杨村街道办事处协助解决,服务为民

本人在杨村河东馨盛园小区购买的还迁房,当时在杨村街道办事处改的名字,改的是还迁合同和发票,最近听说办理房产登记需要用还迁合同和发票。可是本人手里只有还迁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原件,还迁合同原件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是外地人,已经联系不上了。请问是否可以用还迁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原件办理房产登记?如果不可以,请杨村街道办提供解决办法,服务为民,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11-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近期将对河东六个园区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工作,具体办理程序及要件,可现场咨询办理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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