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杨村街道办事处协助解决,服务为民
本人在杨村河东馨盛园小区购买的还迁房,当时在杨村街道办事处改的名字,改的是还迁合同和发票,最近听说办理房产登记需要用还迁合同和发票。可是本人手里只有还迁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原件,还迁合同原件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是外地人,已经联系不上了。请问是否可以用还迁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原件办理房产登记?如果不可以,请杨村街道办提供解决办法,服务为民,万分感谢!
本人在杨村河东馨盛园小区购买的还迁房,当时在杨村街道办事处改的名字,改的是还迁合同和发票,最近听说办理房产登记需要用还迁合同和发票。可是本人手里只有还迁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原件,还迁合同原件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是外地人,已经联系不上了。请问是否可以用还迁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原件办理房产登记?如果不可以,请杨村街道办提供解决办法,服务为民,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