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发区海河人才执行窗口,三个月社保才能办理缺乏法律依据
外地来津就业的90%以上都着急落户,难道都要打击吗?政策岂不形同虚设了,政策制定者初衷就是想要人才快速落户,增加本市户籍高素质人员,窗口以就业时间短为由拒绝办理,缺乏合理合法性,红头文件并未对社保年限进行限制,也并未赋予执行单位随意修改要求的权利。
任何对文件内容修改都应该通过法律程序,形成文件向社会公布。希望市委市政府出台明确没有歧义的统一标准,避免窗口因个人智力问题审核标准不一致,损害落户人员的利益。
政策执行者应服从于制定者,执行机构是没有权利随意修改的,如有问题须报请政策制定机构修改后向社会公布也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作为执行机构的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请看清自己身份和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