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团泊西区愉景城项目拆分合同 捆绑装修 变相加价
我于2018年6月23日,在天津静海团泊湖西区健康产业园购买泊汇苑(愉景城)小区的房产。
购房前6月初开发商就要求我们需在碧桂园的金融平台碧有信中购买10000元的理财产品作为排卡的诚意金。6月22日开盘前夕开发商又要求我们提前签订一份空白装修合同(装修费3200元每平方米,按建筑平米数计算)。同时强调签空白装修合同是购房的前提。
该装修合同本身就是存在许多霸王条款的不公平的合同,合同中只写装修公司的权利(收取装修费),不写装修公司的义务,且没有明确的装修标准;合同中还规定不管装修的内容和质量什么样,购房人都不得提出要求;在业主的不断上访下,迄今为止,开发商只提供装修合同的复印件,不提供原件。
愉景城项目该行为明显属于天津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国土房管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中三、整治重点(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的1,2,4项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剥夺了我们自主选择的权利,变相抬高了房价,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
恳请政府对该企业给予处理,还我们装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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