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永旺购物中心推卸责任及市场监管委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
一、问题描述
大约四年前在中北镇永旺购物中心办理了吞云小莳的会员卡,只消费一次,因口味不好就再也没去。今年9月10日左右去打算去把会员卡退掉,结果发现此店已经不存在。随即便找到永旺购物中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时一女士工作人员留下我的联系电话,承诺帮我联系后回复我。结果杳无音讯,便于10月14日再次到永旺服务中心询问结果,最终永旺中心服务人员告诉我的结果是:此店已撤近两年,她们无法联系上,让我自己去联系或到佛罗伦萨小镇去消费。我对结果不满意便向88908890反馈。结果10月16日自称是市场监管委的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所用固话号码为022-87797206,告知我需要自行将他们处理问题的各项材料(包含身份证复印件、会员卡复印件、消费凭证等)自行送到他提供的地址。我对于他要求的内容有两个疑问:一是为什么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为什么需要亲自送过去,因为当今互联网+时代,我可以把他需要的材料通过邮件等其他渠道传递,工作人员对于我的提问很不耐烦,简单解释两句后便恶劣地说:“我告诉你具体送往的地址,你如能及时送来便可帮你处理问题,不送就不管了!”(上述内容为回复人员的原话实录)
二、疑问
1、对于永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因为按新消法规定,即使店铺撤租,顾客若未接到通知,肯定是第一先找永旺,永旺不能推诿扯皮,至顾客的利益于何处?
2、市场监管委工作人员就是上帝、是圣旨吗?不听从他的安排就是死路一条吗?人民公仆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