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燃气公司对家庭多人口增加一阶段用气量条件苛刻
本人于2018年10月13日入住瑞康家园,由于新生儿的到来现在和老人居住在一起,一共5口人共同居住,考虑到生活需求的必要对燃气,自来水,供电进行了多人口增容的申请,自来水,供电方面很顺利就办理了增容,燃气却被告知要求5口人在同一户口下,户口居住地与房本一致,现在人户分离是我市的普遍情况,也是公安部门允许的客观存在,增容也是政策赋予百姓的权利,不知为何只有燃气部门会有如此苛刻的条件限制,如果怕有欺骗行为我们已经提供社区居委会的相关证明,难道自来水公司和国家电网不担心欺诈行为吗?为什么同样的证明燃气公司不认可,请给予合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