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8-10-15

标题:关于主房认定问题,领导实地考察

尊敬的领导,我是泗村店镇前屯村村民,我村去年开始主房认定工作,本人有正房四间,家中有一个男孩,96年出生,父母随我生活,共计五口人,四间正房无法满足生活需要,于2014年在院中加盖正房四间,并非农村所说的倒房,(两排),供我夫妻和孩子居住,当时孩子年满18岁,符合天津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政策,孩子户口分开后也落在上面,当时和镇里申办建房证,镇里答复只针对村委会受理,后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主任答应办理,至今杳无音讯,在去年主房认定环节,未把我新盖房屋认定主房,我所盖房屋完全符合天津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政策,希望领导实地考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10-17 是否超时:否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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