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彭** 提问时间:2018-10-12

标题:关于学历型人才落户后工作变动引发的相关问题咨询

本人是某国企驻天津分公司的员工,6月份已通过学历型人才落户单位注册地,即开发区人才市场,当时落户方式为有工作单位落户。个人档案一直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位于长春),因此,落户时未办理调档手续。

目前正在办理离职手续,尚未找到下家接收单位,求职目的地仍为天津。相关咨询请求如下:

1.请问此种情况下,我的档案如何处理,能否转到北方人才市场存放?需要办理何种手续?

2.目前户口是否需要按照人才引进政策中,无工作单位人员重新办理落户?是否需要迁移户口?

本人初次遇到离职相关问题,缺乏经验且对政策了解不足。尝试拨打北方人才咨询电话一直处于忙线或者正在通话中,个人试图理清办事路径实有困难。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对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给予解答和指点,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10-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退工退档等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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