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学历型人才落户后工作变动引发的相关问题咨询
本人是某国企驻天津分公司的员工,6月份已通过学历型人才落户单位注册地,即开发区人才市场,当时落户方式为有工作单位落户。个人档案一直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位于长春),因此,落户时未办理调档手续。
目前正在办理离职手续,尚未找到下家接收单位,求职目的地仍为天津。相关咨询请求如下:
1.请问此种情况下,我的档案如何处理,能否转到北方人才市场存放?需要办理何种手续?
2.目前户口是否需要按照人才引进政策中,无工作单位人员重新办理落户?是否需要迁移户口?
本人初次遇到离职相关问题,缺乏经验且对政策了解不足。尝试拨打北方人才咨询电话一直处于忙线或者正在通话中,个人试图理清办事路径实有困难。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对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给予解答和指点,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