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10-11

标题:楼下饭店异味、噪声扰民,已无法居住

1.楼下火锅店在没有配套烟道的居民楼下改建厨房,烟筒在居民窗户下面。楼上居民长期无法打开窗户。饭店名称:貂蝉一锅鲜。

2.噪声扰民。该火锅店建设了风机等机器设备,楼上共振,产生3种较大机器噪声。每天桌椅拉动噪声与用餐人群叫嚷声,长时间持续且巨大。由于室内噪音长时间持续,居民已经无法在房间居住。

3.此问题已通过8890反馈嘉陵道街,城管科联合区环保局检测说排放达标,异味问题未解决。希望烟筒排放位置迁走,不要在居民窗户下排放。噪音问题早日消除。按照下述规定,如果不解决,请关闭此饭店。

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并在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能早日解决问题,安心回家居住。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8-10-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8年10月1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南开区嘉陵道街博雅轩人才公寓楼下貂蝉一锅鲜火锅排风机噪音和油烟扰民污染问题已收悉。经查,该餐馆内从事熟食蒸煮,店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南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负责人加强油烟净化器的定期清洗工作,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针对其噪声问题,该店内存在一排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南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整改,对设备进行降噪处理,该店内负责人表示会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后续南开区环保局会持续跟进其整改情况,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天津市环保局
2018年10月2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