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应该报销的医疗费为什么不给报?
高副局长:您好!
我于2017年11月14日在天津医大总医院住院治疗。之前11月8日-14日分别在人民医院和医大总医院急症治疗。我去河西社保中心找孙科长询问报销能否报销,孙科长告知11月8日和14日不能报销,我说你为什么不按:天津市:津人社局发(2013)76号文执行,他说不能报,河西不执行。由于孙科长的阻止导致我的急症医疗费至今没给我报销。我是一位81岁的老人,这次住院是我参加工作和退休生活中的仅有的一次住院。十八大和十九大之后,不让老百姓吃亏,百姓的事无小事。看病是老百姓的救命钱。76号文是法规,有法规不依,孙科长是不是报纸电台经常提到的乱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