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8-10-10

标题:请政府为百姓解忧,万分感谢!

请杨村街道政府为我解决问题,为百姓办实事啊!本人在同泽园小区购买的还迁房,在街道办改的名字,改的还迁合同和财务发票。财务发票现在在本人手里,可是还迁合同在原房主那里,现在听说办理房产证需要还迁合同和财务发票。问题是原房主不是本地人,已经联系不上了,请问杨村街道办是否可以补办还迁合同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拿着相关证明和财务发票办理房产证!请相关领导重视下,为人民解忧,买套房子真不容易,马上办理房产证是好事,可是真着急啊!请不要回复去办证现场去咨询,去了也解决不了,还得政府给想想办法解决啊,本人上班赚钱,很辛苦。,也没时间去现场咨询!请领导给解决下,为人民服务,万分感谢!!!一定要回复解决办法,不要敷衍啊!!!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10-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主反映的问题经与物业企业核实,现已修复完毕。

武清区房管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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