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边* 提问时间:2018-10-10

标题:关于暂停供暖的热损失费问题

办理暂停供暖,要收取热损失费的规定,是霸王条款,以前楼房是暖气管串联供暖,现在已改为分户供暖,已经不存在什么热损失问题了,而文件是早期下发的,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应予以废除。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10-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供热问题,建议联系天津市供热管理部门,您也可以拨打8890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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