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10-10

标题:当初居住时一单元三户,现在拆迁了变成四户

领导您好,我是居住在昌源里的居民,当初我们搬来时单元内是一间两居室,两间一居室的伙单,两居室内是打通的,现在拆迁了,房管站告诉我们我们单元是四户,公摊面积应该除以四,有的单元人家仍是三户的,问房管站说是国家让改的,我想问一下当初他们把两居室拆成两户时,我们是受损失公摊面积的一方,为什么没有人征求我们其他两户的意见,希望领导能够给予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10-12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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