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邳** 提问时间:2018-10-09

标题:宝坻区中交金梧桐公馆开发商欺骗业主

宝坻区中交金梧桐公馆房屋门窗与销售时样板间展示宣传的不符,燃气管道布局不合理挡住烟道。开发商不承认问题的存在,不予业主解决问题。我的诉求就是希望开发商更换门窗,改置燃气管道的位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10-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建议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您也可以向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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