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8-10-08

标题:创文是惠民还是害民

我是小区业委会主任。小区3'和4'号楼一楼在创文期间,未经环保,消防测评,业委会也未盖章,楼上居民也未签字同意,甚至一家是把小区消防通道堵死盖的违章建筑。竟然尖山工商所发了合法营业执照,理由是创文期间河西区政府有文件,河西区政府让发的。我们的人民政府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还是让人民住在小水频繁跑冒,随时会被烧死……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8-10-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此问题正在调查中,请您耐心等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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