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国庆放假期间晨光楼27号楼2单元一楼(南侧)开了家医疗小诊所,是否合规请有关部门关注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建议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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