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肖* 提问时间:2018-10-01

标题:武清区某小区地下停车位安装充电桩不能按民用用电计价

为响应国家号召,节能减排。本人武清区枫丹天城小区业主,新购置一辆纯电新能源汽车,本想按照国家政策鼓励方向安装充电桩应水到渠成。可不曾想麻烦事接连不断,小区物业说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要按照商业用电计价,国家电网说民电安装需征得物业同意并签字盖章方可安装。可物业不同意签字盖章。可否请房管局物业处领导为民做主,帮忙协调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10-23 是否超时:否

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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