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8-09-30

标题:颐和高新物业不按实际撤出时间退费

我是河西区梅江玉水园小区业主,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颐和高新物业顾问(天津)有限公司,近日正式公告宣布撤出小区。我们业主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该公司表示只能退预交的2019年的物业费,2018年12月底之前的不予退费。然而,物业在正式宣布退出前已经实际停止服务2-3个月了。即使从现在开始计算,也没有再提供服务了,目前小区各出口并无保全人员值守,小区各个大门24小时敞开。业主认为,物业费应从实际停止服务或减少服务之日开始退还,请有关部门督促该公司规范退费!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8-10-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经与物业核实,该物业预计退出时间为2018年12月底,在此时间之前物业公司仍然保持服务,故物业费应收取到此时间之前。区物业办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服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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