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09-29

标题:房顶漏雨物业不管维修基金闲置

尊敬的领导:我家住在蓟州区渔阳镇山澜乡韵小区55号楼2单元501,6楼是个阁楼房(有坡顶有露台),今年夏季雨水较多,家里两个卧室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漏雨现象(后附照片)。经我到6楼住户中查看,漏雨点都是在6楼的露台上。8月份向小区物业公司(天津万事兴物业公司)反映,随后物业公司派了一位外包工程维修人员(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我家里,与我一起查看漏雨点,看后,那位维修人员告诉我不属于物业维修范围。请问有关部门房顶漏雨不算维修范围,哪里算,哪个文件规定的?维修基金干什么用。请相关领导协调解决!另外,本人从不拖欠该公司物业费。


附件:


147.40KB
36.14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10-15 是否超时:否

李**: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蓟州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