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农村旱厕改造工作全村只剩我家一户未解决,村委不作为
各位领导好,我反映的问题如下:
去年底我们村里开始进行旱厕改造的工程,截至目前,全村已经基本完工了,每条胡同都铺设有污水和雨水管道,路面也重新修筑了水泥路面,只有我们家门前还是泥泞小路,而且我们家门前的胡同也一直没有开工的消息。为此,我曾两次去村委咨询,第一次,村委工作人员以我们家后面的小产权违建楼(该小产权是外地开发商所建)为理由不给我们修。第二次去咨询又说我们家所在的地皮已经被他们卖了,还说旱厕工程的图纸上没有我们家的位置。上述两次咨询协商中,所有村委成员对我的态度始终是推脱搪塞,完全没有公职人员为村民着想的应有态度。
对于此事,我有以下几点不明:1,村委是否有权买卖公共宅基地的地皮?2,旱厕改造的工程的规划图纸是由哪方绘制,村委是否有义务参与?3,我们的房子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件,而且也登记了新的产权证,那么为什么在公共建设规划中对我家区别对待?4.在上述小产权开发中,村委成员与开发商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秉公办理,还我一家应有的公平待遇,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