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8-09-22

标题:房东的东西逼着我们处理,这样的政策合理吗?

局长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企业是2016年成立的,成立的时候没有要求我们办理环保手续,后来听说按照规定2015以后成立的企业都不能办理环评手续,要求我们必须搬迁,而我们的生产工艺是物理调和,应该是没有三废,但却没有园区能接收我们这样的企业,没有办法,我们只好让企业破产(手续正在办理中),后来相关领导要求我们必须限期清理生产场地,清理得不剩一块砖头(这是某领导的话),后来又改口说其它可以集中码在一起,然后让环保部门拍照。我们就只好把我们的设备全部按废铁价处理掉。本来公司所有的设备全处理了,可相关部门还要求我们必须把房东(我们企业是租别人的)的东西也一起清理掉(房东的就剩储藏罐),房东想到大气候如此,清理就清理吧,可是储藏罐太大,当废铁卖却又不让切割,就没办法处理,相关领导就逼着我们企业承担责任,我想问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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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8-09-26 是否超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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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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