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9-13

标题:清秀园小区物业不允许安装汽车充电桩问题

我家住河西区友谊路清秀园小区,为响应国家政策,近日购买新能源汽车一部。我在小区内租用车位12年,一直以来按时交费。现安装充电桩,国家电网需要物业开具同意安装证明,物业李经理以拉线破坏路面为由拒不出具,并告知我可以从楼上拉根电线,给车充电,我想私拉电线存在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政府管理要求。

现肯请区领导关注此事,指定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为盼。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8-09-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友谊路街办事处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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