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09-13

标题:首套如何认定,房本减名相关事宜

1中介说名字上过房本,不管有没有房,再买都算二套?请问依据如何?

2公积金中心说组合贷只认贷?是否不动产中心也这么界定?

3首套住房如何认定?

4 未清贷的住房能否减名?(共同共有的改为一个人的名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9-21 是否超时:否

李**: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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