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拒绝给业主开搬家用的出门条
尊敬的领导:
我是精武镇小镇西西里的业主,我们定于2018-9-9日下午3点30分搬家里的双人床,后搬家公司想要进入小区时物业门卫要求到物业开具出门条,我找到物业,他们以我有未交的物业费为由拒绝开具出门条,导致昨天我们没有搬成并且赔偿搬家公司200元损失费,我几经跟他们协商并拨打了110让民警协调,结果均未解决!
我认为我们作为业主,搬家开具出门条合理合法,这是我们业主享有的基本权利,我问物业是哪条法律法规规定欠费就不给开,物业的回答是小镇西西里物业规定的!我想请问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物业的这种做法合法吗?还请领导帮忙处理和协调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