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谢** 提问时间:2018-09-07

标题:与天津朋有装修公司有关装修纠纷

本人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以各种理由停工将近一个月,后经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陈塘所调解,装修公司继续施工,但是工程开始后两三天,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装修公司要求甲方付款。 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现在工程只进行到地暖回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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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9-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登记,并分拨至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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