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利星行奔驰4S店存在欺诈行为急需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
我于2016年10月份在利星行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在购车时,销售推荐我购买了价值6488元的5年延保服务,该服务包括5年整车质保及两年之内四条轮胎免费换新服务,销售当时说只要来店提出更换轮胎就可以。作为新车我也没必要换胎,所以一直到现在临近两年时,在一次到店保养中向售后提及此事,售后告诉我购买的其实是轮胎险,与销售时说的不一样,只有轮胎侧壁破裂或鼓包才予以更换,让我与销售协商不换轮胎的话公司可以给保养作为补偿。
在与销售沟通时得知:之前购买时的确承诺的是轮胎免费换新,但实际是公司给车辆上的轮胎险,由于更换数量较多并存在骗保行为,保险公司已经将该企业拉黑不予理赔,协商给我保养作为补偿,并承诺在两年之内随时都可以办理手续。今日,我办理该手续时,售后竟然告诉我在三天前该业务暂停办理,这种单方面修改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我们消费者?作为利星行一家大企业为了企业自身止损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真是厚颜无耻!
与我这种情况的车主不在少数,据了解有多名车主也前去店中维权,极易形成不稳定因素。利星行从购车时销售人员及合同中对轮胎换新服务的说明及事后一而再、再而三的单方面修改是对《合同法》的漠视、是对消费者的蛮横无理,恳请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彻查,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