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南开区二手房交易土地出让金
您好,我在2018年9月份买了一套南开区金环里的房子。该小区是在1996年建成,该房屋之前进行了过一次交易,交易时已经补交土地出让金,在2018年9月我对该房屋进行交易过户时,房管局要求我再次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在上次交易过户时已经进行过补交,为什么在这次交易过户时还得进行补交,另外我拿到房本后发现上面写的土地状况的终止日期是2081年8月,而不是2088年8月。我想问我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吗?谢谢!
您好,我在2018年9月份买了一套南开区金环里的房子。该小区是在1996年建成,该房屋之前进行了过一次交易,交易时已经补交土地出让金,在2018年9月我对该房屋进行交易过户时,房管局要求我再次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在上次交易过户时已经进行过补交,为什么在这次交易过户时还得进行补交,另外我拿到房本后发现上面写的土地状况的终止日期是2081年8月,而不是2088年8月。我想问我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