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环签订合同,不按合同执行停暖条款
本人是玉锦园2-2-1102业主,房子是2017年8月,交房,交房时候缴费了第一年的群暖费。供热合同上也写了第一年必须缴费,现在我想办理第二年的停暖,国环供热公司不给我办理才业务,还让我继续缴费。这不是在强卖吗??
请政府尽快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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