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尹** 提问时间:2018-09-05

标题:津南区象博豪庭停车位问题

小区物业不让业主地上停车,车位只卖不租,价格虚高。勾结交警外面贴条,且并无违停标志。物业黑社会恐吓业主。地上业主的合法共享面积不让停车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9-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物业管理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您反映的物业公司服务问题建议联系国土房管局。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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