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8-28

标题:42岁女性,离婚,无工作,是否可以享受1/4优惠

请问,42岁女性,无工作,在街道交社保,今年年初开始享受缴1/2的优惠,现在离婚带着孩子,是否可以享受缴1/4的优惠?如果可以,去哪里申请,提交什么材料?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08-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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