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丛** 提问时间:2018-08-27

标题:天津市限价房新政策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问题

第一个问题:2017年11月之前核发的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于2018年7月购买缴纳契税的是否执行新政(购房人在购买5年后上市转让的,应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这项规定。

第二个问题:购买5年可以上市是按照核发的销售许可证的日期计算还是按照契税缴纳日期计算。

第三个问题:双清新家园中荣康园和荣翠园的销售许可证核发日期是什么时间。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9-10 是否超时:否

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

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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