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宜兴埠镇还迁房迟迟无法办理房本
13年宜兴埠一街平房拆迁,平房房本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我父亲已经过世,一街拆迁人员为了尽快拆迁,带着我母亲,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我们的房子就拆了。
15年原地还迁的房子下来了,我们顺利拿到钥匙。
17年4月,我们补齐了房屋平米的差价,准备办理房本。一街工作人员告知我母亲,北辰房管局要求需要重新公证,才能办理房本。我们说:当初拆迁的时候不是公证过了吗?工作人员表示:北辰房管局就是这么要求的。
于是我们又来到了北辰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告知我们:这个拆迁的时候已经公证过了,无法再次公证的。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宜兴埠一街,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表示:那你们就等着吧,等一年,十年都是等。
我们配合北辰房管局的要求,去再次公证,可是北辰公证处告知我们已经公证过,无法公证。我们只想办理房产证,为什么北辰房管局和北辰公证处互相拿我们老百姓互相踢皮球?!我们也很想配合,但是不知道还要怎么配合?难道我们真的要等十年才能办理房产证吗?到底是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