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欲办公租房,但广田里平房1994年拆迁证明不予开具
我男朋友家办公租房,原住址广田里平房,1994年拆迁后,手里只有拆迁证明的复印件,但河西区房管局说必须要提交原件才能办公租房申请手续。
除了这个拆迁证明原件,其他所有手续都是全的。房管局没有存档,给了几个地方让我们自己去问,咨询过多个地方都没有,最后锁定在“下瓦房房管站”。
该单位声明,只有每周周三可以办理此项业务。于2018年8月8日去该单位,却得知因下雨(并没有水淹的情况)休息。而后于2018年8月15日再次去该单位办理,该单位承诺“我们找找,就这一半天给你们打电话来开证明”。时隔一周后,于今日(2018年8月22日)第三次去办理业务,该单位再次寻找托词“你们家是1994年拆迁的,我们得一年一年的找,找到了再给你们打电话通知。我们也不是机器人,要开证明的人多了,不是输进去一个数就能找着的。”。我们询问具体日期,什么时候才能给开证明,该单位工作人员回应“我们这儿有(这个证明),我们给找,你们等着就完了。”
公租房政策就需要开原住址拆迁证明,就算有原件的复印件也不受理,所有工作就卡在这个证明上,该跑的地方该开的证明,这些工作我们都做了。但是下瓦房房管局工作人员就是一拖再拖,具体时间也不给一个,态度还极其恶劣,就像我们欠她钱一样。我们是去开证明的,是办正事的,言语没有丝毫不当,为什么证明就是开不来?如果不给开具证明,那为什么要设立这个单位?单位内为何要设立这个行政职能?
希望政府部门领导能给予我一个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