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8-21

标题:拒绝出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所需证明

为寻求经济发展,现想办理一份营业执照,去工商局咨询后,因我所在土地为租赁养殖用地,需要当地乡镇办公室出具一份土地使用证明,然后几经周折在乡镇办公室内被告知,因所在区域为计划搬迁区域,但我村说搬迁已经说了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搬迁计划,仅因为一个没有执行过的计划,拒绝个人经济发展需求,所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现在如若不能出具此证明,请劳烦明确出示具体条文及具体实施时间及公示地点,为避免在其位不某其政,遇事躲、见事推处理方法,出现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劳烦有关部门督办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8-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解释相关政策。

武清区崔黄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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