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爱我家”公司拖欠房屋电费
2015年8月至今,我家位于南开区西马路附近的一套单元房委托给“我爱我家”公司出租托管,但2016年~2017年度房屋电费“我爱我家”公司一直拖欠,一直催要和追讨,但至今无果。同时,房屋内的家用电器 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沙发 等在未经我允许和知情的情况下无故缺失,空调、地板 等严重损坏。 当前,委托期限即将到期,但“我爱我家”内部门店和人员相互推诿,不承认不解决,严重缺乏诚信。
由于本人年纪已大,精力和文化有限,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介入敦促处理解决,同时,对于服务行业公司这种失信行为能够给予严肃处理和惩戒,保证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替老百姓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