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邸** 提问时间:2018-08-20

标题:“我爱我家”公司拖欠房屋电费

2015年8月至今,我家位于南开区西马路附近的一套单元房委托给“我爱我家”公司出租托管,但2016年~2017年度房屋电费“我爱我家”公司一直拖欠,一直催要和追讨,但至今无果。同时,房屋内的家用电器 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沙发 等在未经我允许和知情的情况下无故缺失,空调、地板 等严重损坏。 当前,委托期限即将到期,但“我爱我家”内部门店和人员相互推诿,不承认不解决,严重缺乏诚信。

由于本人年纪已大,精力和文化有限,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介入敦促处理解决,同时,对于服务行业公司这种失信行为能够给予严肃处理和惩戒,保证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替老百姓主持公道!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8-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我爱我家房屋中介问题建议联系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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