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电力局的计量收费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数据
尊敬的市质监委:
我是东丽区华新街溪堤景园2-9的住户。今年2月和8月,我家的用电量明显离奇的高于其他月份,我家一般用电量在500度左右。在今年2月份用电1021度,8月11日在掌上电力上查询到已经为992度。不知道这两个月的用电是如何计量的。请供电公司给个说法。特别是8月份,在11日的用电记录表上,就已经显示992度。这才用了11天,这个992度怎么得出的,我每天要用99度电,相当于9900W,简直是天文数字。而且我7月的用电量只有490度,同样是炎热夏季,同样用空调。请看附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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