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嘉* 提问时间:2018-08-14

标题:电力局的计量收费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数据

尊敬的市质监委:

我是东丽区华新街溪堤景园2-9的住户。今年2月和8月,我家的用电量明显离奇的高于其他月份,我家一般用电量在500度左右。在今年2月份用电1021度,8月11日在掌上电力上查询到已经为992度。不知道这两个月的用电是如何计量的。请供电公司给个说法。特别是8月份,在11日的用电记录表上,就已经显示992度。这才用了11天,这个992度怎么得出的,我每天要用99度电,相当于9900W,简直是天文数字。而且我7月的用电量只有490度,同样是炎热夏季,同样用空调。请看附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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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8-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监管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您的问题建议联系电力局反映。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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