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8-13

标题:津E28898出租车超额收费

由天津市金泽大酒店上车至天津万达文华酒店下车,行程5.2公里,司机收费43元,出租车发票显示应收13.1元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8-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您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交通运输委。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您的问题,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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