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8-05

标题:公共区域屋顶漏雨请有关领导督办此事

天津国土局有关领导

我是河东区六纬路119号3号楼1门201的居民,我们楼梯间公共区域屋顶漏雨,找到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报修,接电话的人员说,我的住房已买产权不给维修。请问领导公共区域漏雨我们已缴纳 维修基金 ,为什么不给维修,这就是不作为的行为,不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行为。请相关领导尽快为我们维修公共区域屋顶漏雨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8-20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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