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职称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经研究,对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由专门机构随时受理,评审组织定期评审。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津人社规字(2018)1号》,针对此实施办法,天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外专局局长袁鹰做出了说明:大部分来自非公经济组织的专技人员没有参与到职称评价体系当中,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参评门槛过高、申报渠道不畅、职称申报服务不够人性化等方面,此次《办法》实施后,将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我感觉这个《实施办法》也很好,还有优惠条件。但是指定的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规定必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一年才能申报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职称,达到条件才能接收申报人的材料,否则退回材料。我认为评职称与现单位工作满不满一年没有关系,跟自己的业绩有关。中天人力制定的这一条规定明显与天津市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天津人社局制定的《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相违背,明显是中天人力又在设置过高的门槛。与中央制定的相关深化职称改革不相符。请求相关部门要求中天人力撤消申报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职称必须满一年的规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