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
尊敬的市长 您好。《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原承租人去世以后 ,变更承租人时,需要直系亲属全部要到公证处去公证 ,而不只是现有居住人去公证,这就给寻找和说服跟住房没有利益相关的亲属造成还多麻烦,感觉是把矛盾包袱推给了居住人,遇上特殊情况很难操作。建议能否参照外地的管理办法,明确只需征得现有居住人的同意即可变更。谢谢!
尊敬的市长 您好。《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原承租人去世以后 ,变更承租人时,需要直系亲属全部要到公证处去公证 ,而不只是现有居住人去公证,这就给寻找和说服跟住房没有利益相关的亲属造成还多麻烦,感觉是把矛盾包袱推给了居住人,遇上特殊情况很难操作。建议能否参照外地的管理办法,明确只需征得现有居住人的同意即可变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