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何** 提问时间:2018-08-04

标题:公有住房岳父变更岳母为承租人

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该房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原承租人为本人岳父,岳父于今年四月去世。准备变更岳母为承租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被告知岳父为二婚且曾有一子(岳父隐瞒了婚史,该子1960年出生,岳父跟岳母1962年结婚)。现在公证处要求公证时须该子也到场,因为年代久远、之前又不知此情,据公证处工作人员讲,岳父档案里只有岳父原配名字没有该子的名字。现经过多方努力查找也无法找到该母子,该如何进行公证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8-20 是否超时:否

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南开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