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是否有权在电梯间及小区内设立广告牌
本人居住的国耀上河城小区,房屋交付三年多,迟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在每年收取物业费的前提下,为了创收,未经业主同意,在电梯间及小区投放广告。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室外空间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是否有权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设立广告牌赚钱?另外,物业在业主需要通下水管道等项目上又另外收费是否合理?物业是否有相关的正面服务清单?现在,物业管理部门而非服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却缺位了。民生民痛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而是要真正做到位才行。请相关部门加以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