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8-08-03

标题:楼顶漏雨无人处理

本人家住颐安东区7号楼一门502,7月24日下雨,我家楼顶有两处漏雨,事后与物业联系,物业称我家没交维修基金,不管。我家漏雨情况从几年前开始,本人曾多次找人修理房顶,但是房顶依然漏雨,多次找到区有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房屋漏雨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每到雨季,外面大下,屋里小下,对这种情况,我感到很气愤,也很无奈,希望区领导百忙之中处理此事,解决本人多年心病。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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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8-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杨村颐安东区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小区入住时间为2003年1月,原由天津市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于2016年1月改由天津市和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外,房屋专有部位,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公共部位,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缮。

颐安东区1-12号楼,为还迁小区,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因此无法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房屋修缮。业主反映颐安东区7号楼屋顶漏雨,为公共部位,可经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召集该栋楼业主按照面积分摊维修费用,进行修缮。

我局也于今年4月份与杨村街道办、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企业到该小区实地考察,并将该小区情况如实向上级汇报,争取将颐安东区1-12号楼维修改造纳入我区2019年惠民改造工程。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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