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申** 提问时间:2018-07-31

标题:咨询,投诉噪声扰民后,环保局该如何监测噪声?

我住小区第二排楼,第一排楼底层有小饭店,我向某区环保局投诉该饭店厨房噪声扰民。区环保局监测站来监测,得知饭店厨房排放噪声超标18分贝(厨房在声环境1类区),但区环保局却还要我"提供受到饭店噪声干扰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行政处罚饭店"。但我住宅恰恰位于声环境4类区,住宅噪声很可能不超标。

请问:

1,饭店噪声排放超标,是否就该对饭店要求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是否还需要投诉人住宅(或窗外一米)噪声也超标?

2,如果投诉人住宅(或窗外一米)噪声不超标,就可以不处罚饭店的超标噪声了吗?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8-07-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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