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投诉噪声扰民后,环保局该如何监测噪声?
我住小区第二排楼,第一排楼底层有小饭店,我向某区环保局投诉该饭店厨房噪声扰民。区环保局监测站来监测,得知饭店厨房排放噪声超标18分贝(厨房在声环境1类区),但区环保局却还要我"提供受到饭店噪声干扰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行政处罚饭店"。但我住宅恰恰位于声环境4类区,住宅噪声很可能不超标。
请问:
1,饭店噪声排放超标,是否就该对饭店要求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是否还需要投诉人住宅(或窗外一米)噪声也超标?
2,如果投诉人住宅(或窗外一米)噪声不超标,就可以不处罚饭店的超标噪声了吗?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