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7-30

标题:关于河西区惠众家园产权性质问题。

尊敬的河西区房管局领导,您好!

我是河东区大桥道拆迁户,最近从拆迁办处得知,我们的还迁房(河西区微山路与渌水道交口)惠众家园房子的房屋属性是公租房(安置类)。

现想确认一下,公租房(安置类)和公租房,有什么差异?2年后是否可以顺利拿到房本,且拿到房本后,房屋是否属于私产房?可以买卖房本上会如文件《津国土房保(2014)》中第六条权属登记的规定,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在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标注“公租房(安置类)”字样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8-15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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