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18-07-28

标题:没有房产证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本小区位于河西区湛江路浙昆大厦,已入住两年多,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但是房产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迟迟没有办下来,而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太差,不达标,我们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是4.5元,在天津市都是很高的收费标准,可是物业管理水平太差,很多业主都未交物业费,我们想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协商物业费的资费问题!所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都符合了,如果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或交物业费的凭证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8-07-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桃园街办事处进行核查。目前公寓住宅部分已竣工且有部分居民入住,由于昆仑物业在区物业办登记的信息为公寓住宅、酒店写字楼三部分为一体的物业管理项目,况且酒店及写字楼部分还在施工过程中,故该物业管理项目整体没有竣工交付使用,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之规定: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一)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到二年以上。因为目前居住的居民也没有超过整体管理项目入住率的50%(目前入住居民都没有房屋产权证,无法最终确定产权人),故目前暂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待酒店及写字楼部分竣工且交付且该项目符合业委会成立条件后,街办事处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协助指导、督促该项目成立业主委员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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